2009年10月24日星期六

再次无言...

有个小故事:

一天, A想搞个活动, 可是他却指定B做筹委会主席, 而他自己去做另一个职位如秘书或财政等. B欣然答应. 主席这个职位就是可以有自主权, 既是拥有决定日期, 地点, 费用等的权力, 可是当B已经有个定案的时候, A却不认同B的意见, 硬要B跟着A的意思, 就是说主席得任人指挥啦?

故事结束

1 条评论:

Unknown 说...

那你是A还是B???
hahhaah....顺其自然就好咯。。。
意见相斥是很普通的事咯